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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迁移、关闭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审批
责编:超级管理员    来源:    日期:2007-01-29    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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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迁移、关闭、拆除
环境卫生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审批
 
一、办事流程:
1、申请人递交申报材料,领取并填写申请表
2、现场勘察
3、审查决定
4、批准
 
二、申报材料:
1、设计图和内外饰配置单、彩色效果图
2、选址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3、设计、施工单位资质证书
4、迁移、关闭、拆除环卫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部分需提交:(1)规划部门的批复和图纸;(2)环境卫生设施所有人和使用人的意见书;(3)迁移、占用、拆除需提交与设施产权所有人的协议书。
 
三、许可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四十条;
2、《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三条。
 
四、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
 
五、收费标准:
 
六、办理地址: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
 
七、联系电话:82185667   821856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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